年东方公司如华十村基站场地服务协议直接采购公示
年东方公司如华十村基站场地服务协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了改善如华十队通信质量,拟租用南通东方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如华十队基站(如东县_如华十队(东方)_宏站型),经双方协商,场地服务费.元/年(含税),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结算.元(含税)。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南通东方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 至 --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子星,;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贻还,;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
日 期:--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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