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间接检眼镜多波长激光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间接检眼镜多波长激光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间接检眼镜多波长激光仪台,包括间接检眼镜多波长激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货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送货通知后,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年月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设备、器械可不提供)。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非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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