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工程项目部分中心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第一、三、五工程项目部分中心配套服务项,项目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长庆钻井总公司第一、三、五工程项目部分中心配套服务项目包括长庆钻井总公司第一工程项目部、第三工程项目部及第五工程项目部分中心配套服务,分中心配套服务主要包含大屏显示系统、图像控制系统、音频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操作台系统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壹年。 .服务地点:陕西省志丹县双河双创孵化基地长庆钻井总公司第一工程项目部、陕西省靖边县长庆路长庆钻井总公司第三项目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布嘎线长庆钻井总公司苏里格生产基地等办公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需要名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安全负责人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服务人员人至少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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