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年江门校区分布式光伏建设合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年江门校区分布式光伏建设合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敬请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年江门校区分布式光伏建设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连荷路号、号、号、号。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中标单位,完成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分布式光伏建设合作服务项目。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广东邮电技术学院江门校区的屋面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在部分人行道建设光伏长廊,在光伏车棚车位新建充电桩(实际建设数量以最终完成装机数量为准);以及对建设的光伏设备进行后期运行维护,并向招标人提供用电配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查验。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合作方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提供用电服务一体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中标人需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自筹完成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所需要的资金,工程建设,后期运行维护以及为招标人提供用电配套服务等工作。 .合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服务期。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建设期为六个月。 .运营服务期(可以简称“运营期”):光伏项目自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并网之日起计算,充电桩项目自项目通电完成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服务期为年(起始日为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并网之日起),运营服务期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合作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合作权。若标的地块使用年限小于等于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则标的地块达到使用年限,该地块合作自然终止。若存在合同纠纷,双方协商处理,若有第三方要求租赁本合同所涉租赁场地,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有关条款。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择家中标单位。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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