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概况:租赁台.汽油自动四驱皮卡车(新车),租赁台纯电四驱皮卡车(新车),租赁台座.手动柴油客车(新车)。
第一批次台皮卡车(台.汽油自动四驱皮卡车,台纯电四驱皮卡车),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内将第一批次台车辆全部运至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并完成验收交接,租赁期限为第一批次台车辆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整年;第二批次台.汽油自动四驱皮卡车及台座客车于年月日之前全部运送至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租赁期限为第二批次台车辆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整年。
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台双枪充电桩(费用分摊到车辆月租金中),充电桩所有权归属于招标人。
第一批新车交付之前,投标人须提供台汽油自动四驱皮卡供招标人周转使用,周转车(费用分摊到车辆月租金中)须于年月日前到场,以保障生产用车正常接续。周转车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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