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市监办发〔〕号)、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区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号)和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广西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桂药监办〔〕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年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将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食品抽检量批次、药品抽检量批次、化妆品抽检量批次任务的承检机构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完成时限为年月底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号)的要求,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符合第(一)项 第(一)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要求,从而允许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第(五)项“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共批次,要求全年均衡推进,于年年底前完成,且形成分析报告。为全面履行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对项....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