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综合体栋一单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米面油、调味品、干货、蔬菜、水果、鲜冻禽肉、鲜冻畜肉、水产、乳制品、豆制品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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