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寺镇“兰派民居”风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龙泉寺镇“兰派民居”风貌提升项目已由永登县农业农村局永农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登县龙泉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永登县龙泉寺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龙泉寺镇“兰派民居”风貌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永登县龙泉寺镇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兰派民居”风貌改造提升:费家湾村户平方 米;胡家湾村户.平方米;水槽沟村户 平方米;福山村户平方米;龙泉村户平 方米;瑞芝村户平方米。
、资金来源:永登县年县列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总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相关后续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年月至年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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