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中都河屏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水利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屏山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水利发〔〕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四川省中都河屏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千米,设计防洪标准年一遇。拟建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级,次要建筑物为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级。
.计划工期:总工期个月( 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个标段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春风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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