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加油站辅助用品及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加油站辅助用品及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招标人对所属加油站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在上级单位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专业协同集采中标供应商内招标选商定价(标准件单价),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 招标范围: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加油站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的供货及安装、售后等相关服务。招标人不针对本次招标对具体项目采购规模进行任何承诺,实际以招标人及所属单位采购需求为准。 .交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日历天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时间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根据具体项目商定。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加油站、充(换)电站。 .有效期: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 .质保期:不低于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以供应商销售公司专业协同集采招标中投标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 标包为加油站辅助用品标准件,包括卸油区消防器材箱、消防沙箱、卸油口箱、进站须知牌及可移动价格牌等各类辅助标识,共计种。(详见附件内容) 标包为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包括充电棚充电棚造型、充电主标识立牌、各类辅助设施,共计种。(详见附件内容) .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招标编号:--&;相应标包中标人(准入供应商),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集采的通知》(油销〔〕 号)及附件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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