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土壤理化性状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期进行表层土壤采样监测(-)。按要求在项目区每亩布设个表层土壤理化性状监测点,共计个。年-月及年月-年月分次对项目区土壤进行采集、制备、检测,第次采样时对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现场勘察,结合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以/-为依据,针对性选择相关指标,对项目区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评定个项目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检测指标包括:、阳离子交换量、全盐量、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铁、全铁、粒度分析(机械组成),其中%的样品进行土壤容重、重金属(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检测。次采样的点位一致,每次采集土壤样品个,合计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样品个。 样品采集前须按照项目实施等相关要求,提前布设好采样点位。土壤样品采集应严格遵照土壤农化样品采集规范要求,采用梅花法(样品采集点位不少于个)或蛇形法(样品采集点位不少于个)混点采样,采样深度-。采用专业土壤采样器(重金属检测点位杜绝采用金属采样器)进行采样,采样时需清除地表杂物,避开堆放过肥料的地块,样品采集数量满足样品制备、检测和留样要求。每个采样地块要求拍摄张显示采样地块经纬度的田间实景照片。对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现场勘察时,应有相关专家(须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可)参加。 土壤样品要求制备一式两份,并贴上标签,样品采集、制备、检测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的质控管理,中标单位须保证样品检测质量,如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检测并追究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结束,按要求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和调查评价工作,并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耕地质量评定结果(包含电子文档),及相关附件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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