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桐庐红狮厂区至码头皮带廊土建工程。 、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坞泥口。 、承包范围:厂区至码头皮带廊土建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投标人取得签约资格应向招标人提供满意的证明,证明其具有资格和能力且有充实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提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阐述施工企业的法律地位(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点和营业总部地点和原始文件副本。 ()按规定如实填列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并在近三年内有担任过一项及以上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施工能力。 ②企业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上溯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投标人在近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终止或解除;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得分包。 、投(议)标费用 有关编标和投(议)标的全部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投(议)标过程的处理方式或最后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投资业主对此项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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