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浙能资本年税务顾问服务机构选聘
三、本次询价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年常年税务服务,包括: ()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涉税咨询服务及税务优化建议。 ()对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采购人如有专项财产损失,出具财产损失审核报告。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至少次税务风险排查和次税务培训,定期提供税务资讯资料。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至少份专项税务意见书或税务分析报告(需盖章)。 ()其他与常年税务顾问相关的税务服务。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报价人在浙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报价人须获中国税务师协会出具的级资质证书。 报价人须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 年 月 日(时间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不少于三次对股权投资类项目提供税务专项服务的完成业绩。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事务所合伙人。 拟派项目团队业绩:自 年 月 日(时间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以项目团队身份完成过不少于三次对股权投资类项目提供税务专项服务业绩。
其他: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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