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南销售深圳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 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华南销售深圳公司汽车租赁服务
为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用车服务。 .拟租赁车辆数量:粤牌照,别克商务车商务舒适型(或同级)台,长城风骏皮卡(或同级)台,司机名(以实际需求为准)。 .车况要求:车龄不超年,里程万公里内,车况良好,未发生交通事故,并购买相应保险,车辆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公司名称一致。 .驾驶员要求:年龄在周岁以下,驾驶技术娴熟,驾龄年以上,必须是出租方员工,与出租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已按规定购买社保。 .主要使用区域:深圳及周边城市。 .拟签订合同年(++)
年月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已满周年,公司注册地或者分支机构须在深圳市。 .供应商须已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并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供应商须提供近年至少两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 .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批准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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