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招标的酒泉市肃州区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高铁东路南侧、春光一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酒泉市肃州区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包括小区电气工程,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及围墙等基本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且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标段)任职。
四、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