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区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威市双龙街道美奂新城幢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宣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区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宣威大队营区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大队营区绿化、道路、供水管道、排雨排污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修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中标后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特别提示:按“承诺+信用管理”的通知(宣财采{}号),以上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但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