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 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指标要求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物业管理项目证明的(每个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有效材料为物业合同及与物业合同金额相等的发票)” (二)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指标要求更正为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证明的,得分,专科(含)以下学历不得分。(须提供学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拟派项目经理负责过综合性物业管理项目的(每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分);.拟派厨师有厨师资格证书的得分,最多得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拟派面点师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得分,最多得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拟派保安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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