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在常州市区、金坛区、溧阳市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职工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总预算万元。其中,常州市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万元,服务有效期年。金坛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万元,服务有效期年。溧阳市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万元,服务有效期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年。 、中标原则:本项目拟中标家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个。原则上,选取综合得分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中标后,若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异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转包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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