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第四工业区号厂房及号宿舍(植物园路-号)物业运营权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号)等文件的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第四工业区号厂房及号宿舍(植物园路-号)物业运营权招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第四工业区号厂房及号宿舍(植物园路-号)物业运营权招商
项目内容:
、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项目物业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号,其中南联第四工业区号厂房,实际面积为.平方米;南联第四工业区号宿舍,实际面积为.平方米,合计面积.平方米,不包括楼顶物业(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一致,实际面积仍按.平方米计算)。
、项目物业租赁情况
项目物业已租赁给第三方,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据了解,运营物业存在转分租情况,约户分租户仍在使用。
、运营年限
运营期限为年,无免租期。
、利益分成方式(保底租金+物业使用率提成)
()保底租金:招商方收取保底租金不低于:元/平方米/月(含税)。
()提成:招商方每月按物业使用率进行提成,提成为含税金额。
物业使用率在%(含)-%(不含)之间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平方米为基数,按.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物业使用率在%(含)-%(不含)之间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平方米为基数,按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物业使用率在%(含)以上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平方米为基数,按.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运营投入
运营方以不少于元/平方米(即,元)的标准作为运营投入,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公共设施更换、环境提升等。
、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在签订运营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支付个月保底租金(按成交金额计算)作为履约保证金。
(详细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公告时间
公告起始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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