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普洛斯抽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抽纱物流园、库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二、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采购方式:择优竞价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抽纱物流园、库改造工程服务。
五、项目最高限价:¥,,.元(含税)(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陆佰叁拾柒元贰角肆分)。其中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含税暂列金额为¥.元(安装工程¥,.元、建筑与装饰工程¥,.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施工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的要求设置。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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