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岗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岗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岗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岗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组成数量不得多于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部分中“联合体投标协议”,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非联合体投标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