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沙湾市鞍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沙湾市鞍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已经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号文、塔地发改项目[]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总投资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项目规模:改扩建城市道路米,红线宽度米,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鞍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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