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电力生产用车采购更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泰达电力生产用车采购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泰达电力生产用车采购更新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达电力生产用车采购更新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泰达电力生产用车采购更新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证明; ()提供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认证)出具的车辆定型试验报告(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需提供投标单位在津售后维保场地证明(可提供投标单位自用地或者租赁厂房合同); ()须提供年月日至今,须提供一项与本此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并提供业绩发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至今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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