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就业数智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第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公共就业数智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第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共就业数智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第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信息化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监理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