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将开展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督查专项经费项目相关工作,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该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由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完成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承担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督查专项经费(含重点项目质量督查及农村公路质量督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二)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三)项目预算:万元。其中重点项目质量督查经费万元,农村公路质量督查经费万元。
(四)服务期限:所有代理服务工作结束,归档资料全部移交为止。
(五)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六)比选限价:申请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督查专项经费项目服务采购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进行下浮率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申请人从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有关违法犯罪信息,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执行。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比选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 为%,招标代理工作方案、服务质量承诺、服务期限承诺、企业业绩等评审比重(即权值)为%,最终选取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工作为:一是召开比选会议、组建比选评议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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