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大集中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大集中项目技术服务已由长庆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长庆石化公司大集中项目要求,配合验证大集中系统各模块业务流程;及时核对大集中系统数据准确性;解决大集中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所有系统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招标范围:安排至少位技术人员配合验证大集中系统各模块业务流程;及时核对大集中系统数据准确性;解决大集中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所有系统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质量要求:保障大集中系统稳定运行;
.实施地点:长庆石化公司;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个万元以上信息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发票等材料扫描件(发票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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