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交安设施施工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已经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号文批准实施,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建许字〔〕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交安设施施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共包含个节点,分别为高浪路节点、泰伯大道节点以及景云立交节点。其中()高浪路节点包括拓宽主线高架桥座,新建立交匝道座,另外对辅路进行改造;()泰伯大道节点包括泰伯大道南侧的辅道泰伯大道 、泰伯大道 与伯渎港东侧栈桥;()景云立交节点包括一条人非慢行地道,人非通道全长 .,其中人非慢行地道总长 ,包含暗埋段 和敞开段 。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个标段,即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要求: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的公路交安设施施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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