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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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交通信号灯网络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无
采购需求:
采购人需对现有的个路口交通信号灯专用网络(电路)租赁服务进行采购,以确保网络畅通,红绿灯信号控制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设备联网可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章第七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网络运营资格(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运营商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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