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新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公司联合经营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景湖名郡商业项目号铺(立新新源南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新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公司联合经营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预算金额:资格项目
采购需求:
.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东莞市中新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公司联合经营垃圾清运项目
项
资格项目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遴选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投标(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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