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年宁波联通象山县分公司物业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号,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项目概况年宁波联通象山县分公司物业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预算约万元(不含税)。.采购内容:提供象山县分公司办公楼及分公司所属营业厅的物业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合同履行期内预算金额用足或有效期满,任一条件满足后协议自动终止。.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百分比(非下浮率)%,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应答人资格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应答人须提供至少个年月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物业类)业绩。注:)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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