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砂砾材料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砂砾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采购预算:.元(不含税、包含运费等费用)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水泥稳定砂砾/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地点、数量安排货物分批次进场,运送到指定位置卸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供应商应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货款的%(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货款。具体视总包合同招标人资金拨付情况拨付。(付款时开具税率不低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质保期: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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