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其余资金%,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轨道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万元;建设规模: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檀渎站,终于梁祝大道站,线路主要沿群贤路-南北中心大道-五星大道-市民大道-望山路敷设,长约.,采用地下段+局部高架敷设方式,高架段位于群贤路沿线,全线共设座车站。设一座车辆段,一座主变电所;共用一期镜湖控制中心。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本次招标范围: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含正线,场段,辅助线,联络线轨道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铺轨基地等),各类轨道结构铺设、道岔铺设、无缝线路铺设、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车挡及轨道附属设备安装、疏散平台安装、其它专业的过轨管线埋设等施工监理、轨行区管理以及场地管理监督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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