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年水电暖日常维修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年水电暖日常维修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年水电暖日常维修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 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 框架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 . 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框架入围家数:家; . 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约为元; .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 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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