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南环西路西货库招商公告(二次) 招商编号:--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二、招商项目名称:奎屯南环西路西货库(二次) 三、招商条件: ()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年第期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关于库尔勒东区锅炉房、南环西路西货库两处房屋对外租赁的复函》(经市〔〕号)。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项目概况:奎屯南环西路西货库房,共有个大库,用途为仓储。库房和场地进出有独立大 门。个大库内无水、电、暖,有室外消防设施。库房面积㎡、场地面积㎡,资产归属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地点:奎屯南环西路号。 五、招商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 六、经营业态:经营权招商。 七、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为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竞商人资格: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纳入资信&;黑名单&;的商家不得参与招商。 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万元,招商结束后竞租保证金可转为当年租金、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场地清理费。 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房屋按竞租时的现状交接,在竞租前,招租人组织现场踏勘,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要求携同相关专业人士参加;未按时参加的竞商人,视为自愿放弃权利,且默认租赁物符合竞商人的租赁条件,竞商人响应招商文件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张解约、赔付的条款。 九、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 竞商人存在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竞商: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及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限期未整改的。竞商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查询)。 ()未经招商人同意,擅自对租赁实物资产改扩建、违规增设设备设施,限期未按要求整改的。 ()无合理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费用超过一年的。 ()租赁期届满,拒不退场交还经营权的。 ()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被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需竞商人提供查询依据。 ()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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