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年网络专线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年网络专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否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网络专线租赁,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线路施工期限:投标人应保证线路按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顺序和时间开通到位,线路到位时间不超过合同正式签订后个自然日。 ()线路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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