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湘江运营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江运营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预算:预计劳务派遣人员人,总费用不超过元(含增值税),劳务派遣服务管理不超过元/人/月、社保公积金代理元/人/月。 (四)项目概况: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系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国有下属子公司,为提高用工灵活性,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我司计划针对部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并启动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工作。 (五)采购范围: 、与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代为管理公司社保、公积金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代为办理公司社保年审手续、劳动稽查年审; 、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代发工资; 、办理工伤、医疗保险的理赔手续; 、劳资争议处理; 、其他人事相关服务。 (六)服务期限:贰年 (七)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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