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早市活动用品租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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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中医早市活动用品租赁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材料。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租赁天数:天,租赁时间年月日,要求中标方月前完成所有布置,租赁排放地点:福州市文化宫毛主席像广场,具体以院方通知为准。  
 供应商提供报价均包含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拆御费、开票税费等,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采购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全部服务执行及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发票提交给院方后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材料一式一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书;(详见附件)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七、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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