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燃气锅炉土建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燃气锅炉土建施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或潜在的竟标人参加。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燃气锅炉土建施工项目。
、需求单位: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项目地点:阜康市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和消防工程。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关于该类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三、竞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
、资质要求:须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今)具有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
、财务要求:竟标人须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年月日以后新成立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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