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区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服务周期:年(具体起止时间按合同中约定为准)。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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