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胎心监护仪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一标包:购置胎心监护仪台;二标包:购置心电监护仪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货期:一标包:日历天;二标包:日历天; 、质保期:一年;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包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包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胎心监护仪 台 . 心电监护仪 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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