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检测器材及雷电防护装置检定及维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一、招标条件 本 安全防护检测器材及雷电防护装置检定及维修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确保日常工作生产过程中人员人身安全及雷雨极端天气下厂区构筑物完好,现需对南郊污水处理厂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对正在使用及备用的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复合缠绕气瓶等进行检测及气瓶充装。旨在通过专业第三方服务,确保所有安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营及人员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安全防护检测器材及雷电防护装置检定及维修服务项目(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安全防护检测器材及雷电防护装置检定及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备计量授权的相关资质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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