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标查标”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标查标”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标查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和范围:对台州畅行轨道规章制度开展次“对标查标 ”专项检查工作。通过“ 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访谈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检查范围包括:台州市域铁路线各正线车站、主变电所、城南车辆段、中心停车场、控制中心,涵盖通号、工电、机自、票务、客运、调度、乘务专业。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共分为个阶段:
阶段
阶段目标
时长
第一阶段
完成实施方案策划与准备。
合同签订之后的天内
第二阶段
完成一次生产类规章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
合同签订后的个月内
第三阶段
完成第一次的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于周内完成总结报告。
不少于天/每季度第个月
第四阶段
完成第二次的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于周内完成总结报告。
不少于天/每季度第个月
第五阶段
完成第三次的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于周内完成总结报告。
不少于天/每季度第个月
第六阶段
完成第四次的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于周内完成总结报告。
不少于天/每季度第个月
.标段(包件)划分:个。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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