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加油、卸油设备维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加油、卸油设备维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加油、卸油设备维修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加油、卸油设备维修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凯晟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加油、卸油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员资格要求:()管理人员名: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任命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名,出具任命书(格式自拟);()安全管理人员名,出具任命书(格式自拟);以上全部人员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缴费证明;以上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出具投标承诺书,承诺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年资信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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