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新城镇东山村小流域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潭县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新城镇东山村小流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潭发改知字〔]号文件办理临潭县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新城镇东山村小流域治理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临潭县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新城镇东山村小流域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临潭县新城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规模:治理段沟道总长米,新建堤防及挡墙总长度米,谷坊座。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及清单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县级自筹。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根据甘建建()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项目机构组成人员:....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