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资金解决,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护栏防护材料采购进行邀请招标。二、本次招标包件划分要求及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钢护栏防护材料个包件(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一)钢护栏防护材料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和认证要求: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需满足基本供应能力,自身具有与之产能配套的生产机具,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个月(不得同一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投标人近年(年-年)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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