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江苏、浙江)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浙江、江苏
项目规模: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嘉兴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宁波分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费用已由《关于下达年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东部储运[]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项线性项目巡护业务外包业绩,金额不低于万元。(年月日以来线性项目巡护业务外包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张),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年度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不强制要求投标单位盖章签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具有线性项目巡护管理经验,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项(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万元。 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截止日前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①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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