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韶山路与云谷路交口皖新玺街商铺#室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韶山路与云谷路交口皖新玺街商铺#室租赁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韶山路与云谷路交口皖新玺街商铺#室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韶山路与云谷路交口皖新玺街商铺#室对外出租,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年(固定期限),租金季付,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 、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朵屋儿童室内游乐店 响应报价:.元/平方米/月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颉普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平方米/月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合肥西元品牌传播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平方米/月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询比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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