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地配电新建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地配电新建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地配电新建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地配电新建工程(二次) 项 . 元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注:本项目工期紧,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延期一天,扣除中标价的%款项,但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得资格要求: .本项目依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文,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供应商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但信用承诺函中须包含以下内容: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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