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即将到期,现拟采购一家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全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年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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