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儋州市亚澜湾业主委员会 的委托, 海南岛国发项目管理中心 就 儋州市亚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儋州市亚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概况:儋州市亚澜湾小区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与海南西部中心医院隔马路对面,该小区由儋州晋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年月交付业主使用产权年,小区共有住宅楼栋单元,部电梯;房屋总户数户。业主专有面积.㎡。小区地下停车位个;露天停车位个,两个大摩托车停车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综合管理服务、清洁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日常养护服务、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采购金额:.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一)业主居住用房:物业服务费.元/㎡/月,由物业公司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向业主催缴纳物业费等,否则终止合同。(二)商服用房:鉴于商铺的路面经常性损坏维修养护,商铺物业服务费.元/㎡/月,由乙方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其中元作为经常性维修费,并单独列账。该账款也可以用在其他公共设备及共有场地的维修。(三)业主水、电收费标准:按儋州市有关规定执行,为了预防物业公司方采取停水停电威逼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水电费由业主委员会委派名人员代收代缴,名人员的工资从公共收益支出。(四)电梯一般性维保费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但电梯广告费专门用在维修费的补充。(五)本小区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设立共管账户,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物业费管理方式: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模式。、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两年。、服务地点:儋州市亚澜湾小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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